关于苏州大学自考助学专业新老计划过渡时间节点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顾静洁发布时间:2026-10-27浏览次数:10

各位自考助学专业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及本科第二学历专业招生学校和专业目录的通知》(苏教考自〔2024〕15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及本科第二学历专业招生学校和专业目录的通知》(苏教考自〔2026〕12号)文件精神,现将自考助学专业新老计划过渡时间节点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级及以前的考生

2023级及以前的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执行,原计划设置两年过渡期。从2025年1月开始,截至2026年12月。原计划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满后,老考生须按2024版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申请毕业,原计划中已通过课程,可在新计划中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同时须满足该专业新计划的最低课程门数和学分要求,具体要求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相关政策后另行通知。

二、未公布新计划的过渡专业

2024级及以前的风景园林(专升本)、大数据与会计(专科)(原会计专科)、现代物流管理(专科)(原物流管理专科)、广告艺术设计(专科)(原广告设计与制作专科)4个专业的自考助学考生,仍执行原专业考试计划,过渡期截至2027年12月。

三、停考专业的考生

日语(专升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升本)、软件技术(专科)、法律事务(专科)4个停考过渡专业,从2026年10月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本科专业毕业生最后一次学士学位申请批次为2028年3月。


请各位老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过渡期安排,密切关注自身专业毕业申请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学业规划,合理规划剩余课程的报考与备考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专业所在学院。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