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姓名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分管工作

名誉院长

张道一

/

/

/

院长

王柯

独墅湖校区602幢2203

北校区知行楼503

0512-65880428

0512-67163313

与党委书记共同对学院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分工负责学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兼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相关的非编制性机构的工作。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书记

徐美华

独墅湖校区602幢2205

北校区知行楼505

0512-65880429

0512-67163379

与院长共同对学院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院长共同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分工负责学院党校、工会、教代会、统一战线、共青团、离退休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副院长

王鹭

独墅湖校区602幢2211

北校区知行楼509

0512-65880431

0512-67163950

协助院长分工负责科研管理、社会服务工作,以及美术馆(专业学术)、图书资料室(专业学术)工作。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院长

沈黔

独墅湖校区602幢2213

北校区知行楼513

0512-65880481

0512-67163310

协助院长分工负责学院行政管理、继续教育、经济创收、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实验中心、图书资料室(行政运行)、美术馆(行政运行)、校区搬迁工作。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虞岚

独墅湖校区602幢2215

北校区知行楼513

0512-65880432
0512-67163310

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招生与就业工作,校友工作。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院长

赵智峰

北校区知行楼509

0512-67163950

协助院长分工负责本科与研究生教学、实验教学、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院长助理

(挂职)

胡汉坤

北校区知行楼507

0512-67163603

/

院长助理

石玩玩

北校区知行楼507

0512-67163603

协助院长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学科竞赛、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等其他专项工作。

院长助理

胡小燕

北校区知行楼507

0512-67163603

协助院长开展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其他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