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报学院审批,就艺术学院2012年班主任助理拟作以下奖学金附加分,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附加分 孙陈亚 20 张寒洁 20 张国楷 20 蔡玉倩 20 曹春霞 20 傅然 20 田科化 20 刘静 20 王润泽 20 张永璐 20 赵胜楠 20
公示日期:2012年9月26日——2012年9月28日
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内与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院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 65880439 束霞平老师
65880450 虞岚老师
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团委
201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