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了,我们走向社会------刘稚颖老师面向毕业生的讲座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30浏览次数:1175

2011年11月30日下午,苏州大学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刘稚颖老师在301#1306对艺术学院大四毕业生做了一场题为“毕业了,我们走向社会”的心理讲座。

刘老师讲道,我们每个人最开始最依赖的是母亲,随着我们慢慢成长,也就慢慢地与母亲“分离”。随后,我们便慢慢融入到学校等集体生活中,这时的我们将面临同类有规则的竞争,同时,我们的自身也将得到发展。现在,大四的同学们将面临由学校走向社会的阶段。刘老师强调,在同学们走向社会之后,面临的将是规则不明确的异类竞争,而存在的生存压力与环境压力也将使我们慢慢自我独立,在这时,我们就要学会适应社会,做一个社会人。做一个社会人,就要做到遵循社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放弃儿童心理以及证明自身价值而不是等待被发现。同时也要学会做事,因为会读书不等于会学习,知识也不等于能力,要学会从头学习,从每一件具体的事情入手。要不断完善自己,是自己成为一个能够做到与他人平等、尊重、合作、互助的人。

刘老师表示,我们大学专业教育是一种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它与特定的职业技能并不等同,相对更基础、更广泛。职业分类更细化、更具体,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积累和学习。专业与职业并不一定直接对应,而同一职业领域中又有大量的工作机会,因此,不同专业的毕业生择业的范围都是非常广泛的。关键还在与求职者的自身能力和正确心态。对于毕业后的求职问题,刘老师认为关键还是要保持一颗好的心态。初次就业是个人职业生涯的尝试阶段,因此不必太过于在意。但是,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自我定位,并且要相信自己的潜力,就算遇到困难,也要告诉自己,困难是暂时的,不要遇到困难就否定自己,因为成功的标准是多维的。

最后,刘老师用两句话结束了今天的讲座,“在成长中找到自我,在奋斗中完善自我。”。并且告诫同学们,倘若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了一位在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同事,要把他当做是自己在工作中的偶像,并且不断向他学习。因为这样,你才会在有一天成为别人的偶像。

 

艺术学院新闻中心

记者宋洋秋歌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