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转换课程相关性说明

文稿撰写: 发布者:宋敏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45

苏州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转换

课程相关性说明

姓名


学号


学院(部)


专业


交流学校

名称


修读时间


联系方式


拟转换课程相关性

国(境)外大学课程

拟认定苏州大学课程

课程相关性说明

任课教师或系主任签名

课程名

课程简介

课程名

课程简介













学院(部)意见




学院(部)公章:           学院(部)教学院长签名:              日期:

备注:

  1. 学生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申请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

  2. 学生在国(境)外大学修读的课程须符合我校各学院(部)教学计划对学生的培养要求方可转换,申请认定的课程须存在内容上的相关性。

  3. 学生需携此表格及国(境)外大学成绩单原件、学时证明、学分转换表等材料报任课教师或系主任审核并签名,并提交学院(部)审核并盖章,教务处复核后以上材料原件须存至学院(部),并入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