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4浏览次数:119

 

 

各学院(部):

  苏州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学院要让学生在熟悉了解有关条例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小结,充分发挥评奖评优激励机制的作用,以促进优良校风、院风和学风的形成。

  二、严格执行苏大学[2008]73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和苏大学[2013]46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和德育测评细则(修订)》文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评奖过程中,对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学习优秀奖以学业测评成绩排序。 

  三、严格把关,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 的工作程序操作,学院(部)要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审核,在公布初榜和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再报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7163722 、67163015

  四、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定。

  1、《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xscjz.suda.edu.cn/xsglxt/

  2、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3、9月19-10月23日完成网上奖学金申报工作,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4、学生的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需各学院管理员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后书面报送,同时将所有电子数据在系统中报送给学校管理员审核。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07至2012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资格严格参照苏大学[2008]73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大学[2013]46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符合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方可参评。

  (三)学生综合测评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和苏大学[2013]46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和德育测评细则(修订)》文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四)各类奖学金评定说明:

  1、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时,07-10级以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普通专业和农林师范专业(含基地班)两个类别分开评定,不得相互占用下达指标;2011、2012级申请人民综合奖学金需要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或卓越创新奖学金中的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项,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并且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标准及评定比例见附件一。

  2、农林师范专业及基地班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由财务处按月发放。本次评定的一、二、三等人民综合奖金额均不含专业奖学金,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以本次实发数填写。

  3、学习优秀奖评定以学业成绩排名为依据,且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3%。如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符合获奖条件,学生本人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4、专项奖学金的评定须严格根据专项奖的评比资格执行,下达的评定指标均为上限,需要学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凡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卓越创新奖学金和学术科技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期刊、发明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并请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2)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勤勉励志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和优秀少数民族奖学金的学生须附相关的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表格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3)2007-2010级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2011、2012级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4%。

  (4)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如已经受到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只能享受专项奖学金荣誉,缺额不补。 

  5、不同奖学金兼得问题:

  (1)07-10级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人民助学奖学金相互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申请的学校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2011、2012级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卓越创新奖学金相互间可兼得。

  (2)捐赠奖学金只能申请一项,捐赠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根据《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条例》,朱敬文奖学金须为最优秀的学生获得,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同时也应是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获得者,2011、2012级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必须获学习优秀或卓越创新特等奖学金同时获人民综合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4)获得3000元以上捐赠奖学金者,如符合人民综合奖学金获奖条件可兼获一等奖荣誉(仅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可享受荣誉,二等、三等不得享受),其名额不占用所下达的指标,各学院(部)务必在奖学金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5)07-10级学生获奖总金额累计一般不超过6000元(如捐赠奖学金金额超过6000元,则不在此限制之列);2011、2012级学生没有金额的限制。

  6、有关捐赠奖评定事项:请参照附件一。

  7、评优事项

  (1)校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定除须符合评定三好学生的条件外,还必须连续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的方可参评。校三好标兵须在获得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或者学习优秀、卓越创新特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获得人民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或者学习优秀、卓越创新一等奖学金以上的同学中产生,且应在担任校或院(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2)参评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学院(部)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另附详细事迹介绍(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各一份),由学校评审。事迹介绍的材料要求:

  1)报校级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要写清楚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及所任职务,曾获奖项及表彰情况,社会活动、学习成绩以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主要事迹等,同时发送一张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照片,1M以上,人像要占照片的50%以上,面部清晰),邮箱:wuleixing@suda.edu.cn。

  2)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奖励经费自行解决。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18日 评奖评优工作布置会议,同时领取各类材料 

    9月19日 开放《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 

    10月23日 关闭《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 

    10月30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初步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审批表、汇总表、各类评优材料及其Excel电子文档。 

    11月20日前 学校审核完毕并公示 

    11月27日前 向捐赠方提交评定结果报告 

    12月中旬 确定获奖名单,各类证书奖状发放的准备 

    12月底 奖学金上卡 

 

  七、有关名额、金额分配及评定比例见附件一、二、三、四、五。

    

    附件:奖学金申请表.doc 32 (KB) 

    附件:2012-2013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附件一至附件五.xls 70 (KB) 

 

学生工作部(处) 

2013-09-18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