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友好学校研修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4浏览次数:81

 根据我校与台湾各友好学校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4年春季赴台湾研修一个学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二、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 

2.  专业对口(相关专业请参见各高校网站); 

3.  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健康; 

4.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所有赴台费用 

二.研修期限: 

2014年2月下旬-2014年6月底。 

三.赴台费用 

1.根据校际交流协议,研修生包括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两类。公费交换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大学的学杂费,但项目参加者将按照“苏州大学学生出国、出境留学收费暂行办法”缴纳相关费用:本部学生交纳培养费9000元/学期,文正、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交纳10500元/学期;自费研修生无需缴纳培养费,但需缴纳对方大学一个学期的学杂费(视专业、本硕层次不同约在5万-7万新台币之间;1元人民币约折4.8元新台币)。每个参加项目的学生交纳出国(境)留学手续费1500元。 

注:上述学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学校调整收费规定时,以新近公布的文件精神执行。 

2.往返旅费、食宿、保险、书籍、办证、个人旅游等费用自理。在台期间每月生活费(伙食费、交通费)约1.5万新台币;宿舍费一个学期约为1万—4万新台币(各高校提供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有5-6人房、4人房、两人房、一人房等区别,因而收费标准有差别)。保险、书籍、办证等杂费约数百元人民币。 

3.学生出境前需自行购买境外保险(险种包含意外伤亡、重大突发疾病等)。 

4、导师科研经费充足的,经批准可以资助或部分资助研究生申请本项目。 

四.报名流程 

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公室)网页上下载“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报名表”,填妥后经所在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一份学习成绩单去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东区凌云楼5楼)或研究生院(校本部)审核盖章后,递交至港澳台办公室(东校区文辉楼102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5日(周三)下午5:00截止。 

联系电话:67163753(朱老师);67163750茹老师 

 

附件:  

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报名表(交换生)  

友好学校名单及指标 

(港澳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