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苏州大学校歌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194

各位老师、同学、校友、朋友:

  为更好地挖掘苏州大学深厚的底蕴,抒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深对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认识,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师生的认同感,丰富大家的精神生活,值我校喜迎110周年华诞之际,特举办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苏州大学在校师生员工,苏州大学毕业或在苏州大学工作过的校友,校外专业或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与。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为独唱、重唱与合唱歌曲等,风格不限;
  (2)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主题积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创造力,力求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
  (3)参选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的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歌曲作品。
  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苏州大学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三、征集步骤及时间
  (一)歌词征集:2009年12月8日—2010年1月5日。请参选者在歌词上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在截止日期前将歌词材料(纸质文件与word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唐荣老师处;电子邮箱:tangrong@suda.edu.cn;联系电话:0512-65880297。
  (二)歌词评选:2010年1月6日—15日。我校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参选歌词进行初评,选定校歌歌词,并报学校审定;
  (三)歌词公布:2010年1月16日。我校将选出的校歌歌词在苏州大学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提供给曲作者进行谱曲。
  (四)歌曲征集:2010年1月17日—3月1日。参选者在歌曲曲谱作品上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在截止日期前将歌曲曲谱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简谱、五线谱不限,录音小样)报送至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唐荣老师处。
  (五)歌曲选定:3月1日—3月31日。我校邀请相关专家对参选歌曲进行初评,选定校歌歌曲,并报学校审定。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艺术学院
2009-12-0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