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反腐倡廉美术作品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86

 

根据苏教纪工[2010]7号文件,为营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气氛,推动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联合省文化厅、省文联、省美协,在国庆前夕举办全省反腐倡廉美术作品展。通过这次活动,推出一批既具有思想性又有观赏性的美术作品,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为保证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请相关单位抓好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作品主题
1、反映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发挥重要政治保障作用;
2、展示勤廉典型和纪检监察战线“忠诚卫士”风采;
3、展示党群干群血肉联系;
4、表现历代清官和清廉故事;
5、反映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6、其他与活动主题有关的内容。
二、作品相关要求
这次美展作品征集主要包括绘画类作品和民间工艺美术作品。书法类作品不作征集。
绘画类作品:西画、国画、版画、雕塑等形式;
民俗民间工艺作品:反映民间和地域特色的各种传统工艺作品,如剪纸、雕刻、泥人、风筝、蓝印花布等各种平面艺术、造型艺术。
三、作品征集对象和办法
作品征集对象为全校各类在职学生和全体教职员工。
采取分校区汇集选送。独墅湖校区交艺术学院,其他校区交纪监审办公室。作品征集时间截止67号。学校将选送优秀美展作品参加“全省反腐倡廉美术作品展”评奖活动。
四、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苏州大学纪委、纪监审办公室组织,艺术学院承办。
联系方式:
艺术学院        陶培之 (独墅湖校区6022211)   65880432
    纪监审办公室    刘海鸿      凌云楼1604          67507351
苏州大学纪委
纪监审办公室
艺术学院
2010-05-2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