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0浏览次数: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4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合作承担过重大项目,且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有望实现省创新战略目标,突破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升级的优秀团队均可申报。
    获得过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博士计划”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计划”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含以上各类2014年新入选者)。
    文化类团队领军人才还可以是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文化、广电、出版类国家级重大文化奖项以及中国设计红星奖等国际或国家级创意设计大奖获得者。
    3.团队应在2011年(含2014年)后,获得省主管部门600万元以上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的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千人计划研究院获得地方或部门600万元以上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位)。
    4.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二)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 教育类团队须依托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
    2.文化类团队应立足文化产业,以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提升江苏文化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在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团队领军人才应为所在企业申报2014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负责人。
    3.卫生类团队应以预防、治疗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以省级以上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台)为依托,能够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申报,并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
    1、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申报书一份(见附件);
    2、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3、创新创业计划书(见附件)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申报书》和准备证明材料,仔细阅读《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
    关于申报名额问题,我校收到相关文件后另行通知。
    网上申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
    联系电话:6750324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申报书
    附件3、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创新创业计划书
    附件5、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6、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