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大学艺术学院财务监督小组职能及成员组成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8浏览次数:346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苏艺【2013】2号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财务监督小组职能及成员组成

 

各系、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十项规定,积极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财务监督小组。

一、财务监督小组职能

   (一)财务监督的原则

    1、财务监督要坚持为学院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

    2、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与汇报,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不做假。

   (二)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1、财务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学院的预算外基金,监督其是否按规定使用。

    2、在学院收入方面,主要监督学院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组织,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

    3、在学院支出方面,主要监督各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支乱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及贪污等情况。

(三)财务监督的方法

    1、分管院长应定期向院财务监督小组汇报学院收支情况,一般每学期一次,一年不得少于二次。

    2、教师要求了解学院的财务状况,需向财务监督小组提出,由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向分管院领导反映,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并满足教师的合理要求。

    3、财务监督小组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求证,目的在于查清或核实问题。

 

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组长:张天星

成员:王鹭、张大鲁、邵靖、宋敏


中共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