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系列资助条例 (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文稿撰写: 发布者:贾扬娣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142

201955日下午14:00,艺术学院在602号楼2208会议室召开了优势学科建设三期项目经费系列资助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艺术学院院长、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负责人姜竹松教授,艺术学院副院长卢朗教授,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学院各系正、副主任,青年教师代表以及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相关老师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姜竹松院长主持。

姜竹松院长首先介绍了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和此次系列条例制订的背景,指出面对即将到来的第五轮教育部学科评估,各学科需要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接下来,卢朗副院长对条例的制订工作进行了说明。目前征求意见的《苏州大学艺术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资助条例》《苏州大学艺术学院青年教师研究基金项目管理条例》《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参加全国美展资助条例》《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推动各系学科建设工作资助条例》《苏州大学艺术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的资助条例》和《苏州大学艺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资助条例》,是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设计学”《项目任务书》、教育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且充分考虑了学科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需要,其目的是通过机制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产出高水平研究、教学和实践成果,从而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向着更高目标不断迈进。条例的制订还兼顾了各个层次和方面,因此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导向性的特征。随后,卢朗副院长对各条例及经费情况进行了的详细说明,希望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  

  


李超德教授、周玉明教授、李正教授、方敏教授、戴家峰教授、沈爱凤教授、陈正俊副教授、王言升副教授、潘潇漾老师纷纷发言,在对各项条例表示积极肯定的同时,也从各个角度提出了建议。

最后,卢朗副院长对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各项建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表示进一步完善后的系列条例将在近期正式执行。

  

  

  

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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