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稿撰写: 发布者:赵胜楠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0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序进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依据学校《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领导,纪检委员,专家教授代表(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等构成,具体实施本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

(一)学院在推免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

(二)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综合评价体系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四)综合评价体系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具体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学院科学细化各指标项目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审核、鉴定学生各项评价内容并评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院指标总数为28人,按照学院排序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5%,每个班级不少于1个名额。

五、推荐工作程序

学校动员→学生申请→学院综合评价、遴选及公示→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学生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学生查询复试结果并确认录取通知等。

(一)学院动员

学院在学校发布本工作方案之日起,在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开展政策宣讲。

(二)学生申请

95日(周一)10:008日(周四)23: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将不能再申请。

(三)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教务办于91312:00前,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账号和密码同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方式为:在“申请学生资格审核”菜单里,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913日学院教务办下载每名学生上传的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四)综合评价及遴选

学院于918日(周日)前,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进行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按学院排序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学院确定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补名单。

(五)初选名单报送

919日(周一)12:00前,教务办在“推免申请系统”的“初选学生成绩录入”录入初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院初选名单应于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学校审核

922日(周四)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

    923日(周五),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数据。

(七)推免生后续工作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2023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9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所报学校研究生处(部、院)。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六、严格回避和报备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申请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需回避和报备的工作人员、主动报备声明的相关学生,应于98日前,把有关报告报送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宋老师(电子邮箱:msong@suda.edu.cn),学院统计回避和报备情况于99日报学校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八、学生申诉渠道处理

推免工作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和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学生如对推荐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0512-65880452),教务处联系(电话0512-67163652,邮箱pumanli@suda.edu.cn),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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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3届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综合评价成绩评分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