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卢海栗发布时间:2019-03-07浏览次数:148

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及学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委巡察整改方案,规范学院工作档案的管理与保存,加强对工作制度的梳理与公开,现就做好学院2018年度工作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归档工作;

2、3月底前需完成本部门纸质工作档案、电子工作图片归档,规章制度梳理发布、信息更新等工作;

3、常规性纸质工作档案由本部门按照《苏州大学档案管理条例》(苏大档〔2012〕2号)整理留存;重要纸质工作档案按专题分类整理成册,经综合办公室核查后交学院资料室(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备存),由资料室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4、电子图片档案请于3月20日前转交综合办公室刻录存档,图片按专题分类整理,一项工作一个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命名为“工作内容+日期”,如“苏州大学设计学专业学术冬令营20190122”,提交时通过存储设备拷贝(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备存),联系人:徐静琪65880297;

5、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请于3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学院官网—学院概况—规章制度栏),规章制度请认真梳理后整理成word或pdf文档,区分学校文件和学院文件,按照统一格式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具体格式参见网站该栏目中的“绩效分配规章制度”,联系人:贾扬娣65880450;

6、重要新闻宣传图片资料由学院新闻宣传负责部门参照以上要求整理上报。  

7、各部门相关工作信息已有更新的,请在学院网站及其他工作平台中及时调整更新。

  

附件:档案材料移交清单.doc

  

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