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李旸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22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为此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880451,邮箱:sudayishu@163.com。请各位导师逐一排查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情况,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docx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pdf附件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pdf附件4: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