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分党校工作概况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96

一、艺术学院分党校的任务和职责
1.分党校是院党委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2.分党校在办学过程中贯彻“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的办学方针。
3.接受学校党校的业务指导。

4.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校的工作安排,对本院的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职业道德、管理知识等的教育和培训。
5.根据校党校的安排,对预备党员进行培训组织和有关考核。
6.在“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授课提纲、统一组织师资、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前提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7.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校党员教育计划、预备党员培训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结合分党校实际,制定每期的具体实施计划。

 

二、艺术学院分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李超德  校  长  主持和负责分党校的全面工作 
陶培之  副校长  负责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训 
虞  岚  秘书长  配合副校长做具体工作

 

三、分党校教学和管理条例
1.根据每学期的具体实施计划安排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学培训工作。
2.请有较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水平的同志担任分党校的教学工作。
3.负责各种培训班教学任务的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校党校汇报。
4.建立各类培训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5.担任分党校教学工作的本院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与专业教师相同计算。
6.为保证分党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从院创收中提取一定的经费。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学期培训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