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卢海栗发布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398

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学院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对照本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做好2019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制定2020年度工作计划。12月20日前报送2019年度工作总结、2020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工作自查表》、《2020年度工作计划表》,联系人:徐昕,电话:65880297,邮箱:artsuda@qq.com。报送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

2、请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工作档案的管理与保存12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纸质工作档案、电子工作图片归档工作。常规性纸质工作档案由本部门按照《苏州大学档案管理条例》(苏大档〔2012〕2号)整理留存;重要纸质工作档案按专题分类整理成册,经综合办公室核查后交学院资料室(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备存),由资料室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电子图片档案请转交综合办公室刻录存档,图片按专题分类整理,一项工作一个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命名为“工作内容+日期”,如“苏州大学设计学专业学术冬令营20190122”,提交时通过存储设备拷贝(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备存),联系人:陈刚,电话:65880297

4请各部门细致梳理本部门本年度相关规章制度,整理后按格式规定在学院网站发布(学院官网—学院概况—规章制度栏),并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5、请各部门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在学院网站及其他工作平台中调整更新,并在学院内进行通报

6、重要新闻宣传图片资料由学院新闻宣传负责部门参照以上要求整理上报。

  

附件1:《2019年工作自查自评表》.doc

附件2:《2020年工作计划简表》.docx

附件3档案材料移交清单.doc

  

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