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学院2020年度学生组织评优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沈院生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210


 

艺术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基层工作堡垒,是学院学生工作与团工作的骨干力量,做好学生组织的评优与表彰,是提升学生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体现典型的表率作用,特此开展团委办公室、新闻中心、分团校、学生会、学生事务委员会、心理健康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科技协会和社团联合会等九大学生组织的评优工作

 

   一、负责部门:艺术学院分团校

 

   二、评比项目: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比例:评优总数不超过组织人数的30%

 

   四、评选条件:

  1. 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2. 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绩点班级排名前50%,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3.热爱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团委办公室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配合其他组织工作,有团队精神,志愿时满18小时。

     

    五、评定方法、时间安排

  3. 各学生组织应严肃对待评优工作,召开组织全体会议,通过成立评审小组、投票选举等方式产生优秀人选。

  4. 优秀干事主体针对一年级的新进人员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主体针对组织的部长与理事长评选。

  5. 学院成立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等评优小组,各组织经过民主推荐后的评优人选应报送指导老师同意,上报评优小组讨论后公示人选,确认无异议后由院学工办、团委发文进行表彰。

  6. 请各组织于下周一前将评优名单报送至分团校,登记表在下周进行填写。

     

    六、奖励方法

     

    1.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颁发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同时作为发展党员、校级评奖评优考察材料之一。

     

    2.张榜公布名单,在元旦晚会上进行表彰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