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

文稿撰写: 发布者:贾扬娣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418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等程序,拟确定133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01010日至10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880450

地址:艺术学院602-2219办公室

公示.xls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年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