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用中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卢海栗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336

各位老师:

学校已下发《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9〕66号)文件(附件1),并启动第四轮岗位聘用申报工作。经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以及《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苏艺〔2016〕21号)文件,推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申报与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岗位:专任教师系列副教授一级、二级,讲师一级、二级,助教一级岗位;实验系列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岗位。

2、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基础上进行续聘,不需申报;辅导员属行政兼教学岗,可参照教师系列申报。

3、申报仅为申报比原岗位高一级岗位,续聘原岗位不需要申报。

4、专任教师系列相关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苏艺〔2016〕21号)文件(附件2),实验系列相关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苏大委〔2009〕56号)文件(附件3)。

5、申报材料:1份纸质版《苏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4,正反打印);一份纸质版《苏州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简表》(附件5、附件6,打印在一页)。

6、材料说明:《苏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中凡有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请先自行至学院教务办、科研与研究生办审核盖章;《简表》中所填评审条件情况需附支撑材料。

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9日(周17:00

8、材料提交地点:艺术学院602幢2204  

9、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徐昕  0512-65880297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人〔2019〕66号).doc

附件2: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苏艺〔2016〕21号).doc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大委〔2009〕56号).doc

附件4:苏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docx

附件5:苏州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简表(副高级).doc

附件6:苏州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简表(中级).doc

附件7:艺术学院第四轮聘岗工作时间安排.docx

附件8:艺术学院岗位设置名额(副高级及以下).docx 

  

  

艺术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