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稿撰写: 发布者:贾扬娣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1476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序进行,以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与领导

依据学校《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由学院领导、系主任等人员成立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所在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可不受上述“2”的限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是“学术特长生”审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附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20%,每个班级不少于一个名额。

2.学术特长生推荐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的30%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初选与综合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计入方法:GPA*100+综合面试成绩200分。综合面试成绩组成:1.外语40分,2.个人素养、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60分,3.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能力100分,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其综合面试成绩需大于等于120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含GPA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四)审核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学院内公示(学术特长生还须公示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初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报学校教务部审核。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本细则由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平台:艺术学院网站http://ysxy.suda.edu.cn/

  

  

  

附件

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其中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1.被作为“学术特长生”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教授推荐信必须负责、详尽地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推荐信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参加由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

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前三名);或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前二名);或获得“政学者”称号;

2)参加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指导教师认可、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研究成果(如收到论文的用稿通知);

3)在核心期刊(自然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人文社会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第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自然科学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3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6000字,且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前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独立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自然科学类论文篇幅4个版面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篇幅在8000字以上);

4)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学科竞赛(省教育厅等省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机构或国家二级学会[协会]或江苏省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名)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名);或组织开展的与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表彰(团队第一名或个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6)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和进行相关实践。

3.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均须进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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